搜書吧 > 軍事小說 > 大明曹阿瞞 > 第三卷小縣與小官 第五十八章 人生何處不相逢

    感受著來自知府大人的目光,通判猛一個激靈,一個被他忽略掉的事實浮上心頭。

    據那酈家來人所說,諸暨縣丞之前是從京城而來。而自家上司,當初也是京官,因為一些緣故才被調來紹興任知府,難道他二人間有什麼交情麼?

    這個認知讓通判心裡更是發緊,這回是真要撞人槍口上了?

    但事到如今,他也不好迴避,只能硬著頭皮上了:「大人,莫非您與黃鳴黃縣丞相識?」

    知府大人低低一笑:「當然相識,我們還一起喝過酒呢。」

    「這下官知罪,此事下官一定辦得妥妥帖帖的,絕不讓大人您為難這都是魯順為了一己私利才安排下的,下官待會兒就好好治他的罪」

    心慌之下,通判都有些語無倫次,又是請罪又是撇清自己責任的,只為了把自己從這次的事情來摘出去,同時還試探著就要離開。

    「你慌什麼?」知府大人卻再度開口,叫住了將要溜走的下屬,「本官只說與他有舊,可從來沒說過與黃鳴是友是敵啊。」

    「啊?」通判一愣,旋即大喜,「大人這是與那黃鳴有過節?」

    「具體什麼事就不說了,但既然你們想要讓他得罪,本官自然就得幫你們一把不過光是這一點還不夠,得加加碼才行。」知府大人說著,又在那公文上添了幾筆,這才拿過自己的官印,蓋了上去。

    這下通判算是徹底放心了,甚至是有些激動。

    不光是因為能順利達成目的,從而又能從魯順和酈家人手裡獲得不菲的報酬。更在於,這樣一來,自己和知府大人就算通力合作一把,甚至堪稱有了共同的秘密了。

    那對他來說,遠比銀子更重要,將來就可能因此成為知府大人的心腹,他日隨之步步高升啊。畢竟,知府大人可是京城來的,門路什麼的可比他這樣的三榜同進士出身的廣太多了。

    在笑著打發下屬離開後,知府大人才慢慢收斂起笑容來,取過一份新近才到的治下各縣官吏名單,打開後,就停在了諸暨縣那一頁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,自然就落到了位於第二的縣丞旁的「黃鳴」二字上,嘴角一勾,冷冽如刀:「黃鳴啊黃鳴,我本還以為是同名同姓之人,真想不到,你年紀輕輕,居然就能進入官場了。

    「像你這樣的太監之子,不在京城裡仗勢欺人,幹些蠅營狗苟之事,卻靠著歪門邪道入官場,害我大明官吏和百姓!那我古雲霄,又豈能讓你的奸計得逞,必要讓你出出醜,直到被罷官為止!」

    沒錯,這位如今的紹興知府,正是當初京城禮部教坊司的員外郎,古雲霄。

    因為黃鳴與十二樓聯手一事,讓教坊司生意一落千丈,從而讓他用上非常手段,想要對付十二樓。

    可結果,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腳,不但未能翻盤,還大損了自己和禮部的名聲,到最後,更是連員外郎的官職都未能保住。

    最終的結果,就是他被外放為紹興知府。

    雖然從品階上來說,古雲霄還是自從五品的員外郎升為正五品的紹興知府,看著好像是升了半級。

    可實際上,官場裡都有潛規則,京官,尤其是六部這樣重要衙門的官員外放,那都是得提兩到三級方才算平調的。


    像他這樣的禮部員外郎真要外放,就得是一省布政使起步了。

    畢竟相比於京城,天子跟前,外放任官能得到的升遷機會可要少太多,甚至很可能一年半載後就被朝廷給遺忘了。

    可結果他卻幾乎只是平調著到紹興任知府,縱然是江南富庶地,對古雲霄來說也不啻於是被貶謫了。

    所以這段時日裡的古雲霄情緒很是低落,心情更是差到了極點。

    也正因如此,他才會仗著出身來歷強壓整個府衙,行事很是強勢,讓下屬官吏人等畏之如虎。

    只是他做夢都想不到,導致自己被貶的罪魁禍首,那個太監之子,毫無規矩可言的年輕人,居然也緊隨著自己一起來到了紹興,還成了自己下屬一縣的縣丞!

    當確認黃鳴的身份後,古雲霄就已經打定主意不會放過對方了。

    「黃鳴,人生何處不相逢,你一定想不到會有今日!如今到了浙江,遠離京城,我倒要看看你,還能做些什麼,怎麼從我手掌中脫身!」

    古雲霄說著,啪的一下,將手中簿冊拍在桌上,手掌落處,正蓋在黃鳴的名字之上。

    似乎就宣告了要將此人一舉拿下!

    諸暨縣衙,二堂。

    就跟心靈感應似的,黃鳴突然就是一個激靈。

    他當然不是因為有感於來自古雲霄的深深敵意而不安,而是剛巧得到了一個消息:「酈文譽去了府城?」

    「是的,這是小的剛自戶房打聽到的消息。」一名書吏滿臉巴結地回著話。

    隨著酈五魁一案查明,以及縣衙突然的衙役大換血,裡頭眾人自然就都得出了一個結論,縣衙說不定真要大變樣了。

    黃縣丞要比以往任何一個縣尊都要強勢與厲害,說不定酈家在縣衙一手遮天的情況真要有所改變。

    既如此,作為在衙門做事的人,只要不是酈家人,自然就得為自己的將來考慮,想著如何討好黃縣丞,至少是穩住自己眼下的位置了。

    這個叫汪馳的書吏就是如此想的,而且走的比其他人更遠些,已經開始向黃鳴通風報信一些關鍵事情了。

    「可是從戶房找到的路引留底?」黃鳴立刻明白,問道。

    大明朝自太祖時就立下規矩,各地百姓只要不是官員或有功名在身者,離開本縣本土,都需要由官府開具路引,不然就可當作流寇論處。

    雖然這條規矩早在永樂朝之後便不斷被破壞,到如今更是名存實亡。

    但是,至少在表面上,各地官府還是要遵循這一條律令來的,不然真碰上較真的官員,只這一個理由,就夠整治人了。

    顯然,酈家也防著這一手,所以酈文譽去紹興府,都會特意去戶房開一張路引——這對他們來說很是容易,因為戶房本就在他們的掌握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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