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dx; 正趕上中午堵車的高峰期,一路停停走走的,總算被她載到一個小區內。
望著層層高樓我問她:「這是哪?你不會把我帶到你家吧?」
「哼!你想的倒美,把你帶回家?我爸也得同意啊!這是我自己的公寓。你就先在這住著吧!」
跟著她一路上到四樓,打開防盜門,映入眼帘的是一個溫馨的小屋。看樣子她經常來住,窗台的花開的正艷。
陽台上還掛有換洗的衣服,真瞧不出來,這個「千金大小姐」居然還有獨立的一面。
我穿著拖鞋在屋裡轉轉瞧瞧,嗯!挺有家的味道。
「你一個人住在這裡嗎?」
「嗯!從我工作開始,就搬出來了。省得那老頭天天在我耳邊嘮嘮叨叨說個沒完。」
我拿起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機,撥通多吉手中的電話問他「王先生什麼時候到?」
「早上通電話時,他們說明天下午到。」
「那好,讓他們明天下午到你的住處交易。」
掛斷電話,難得有時間休息,我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吃著水果,望望在廚房搗騰的關琳琳,多麼溫馨的畫面。
吃過午飯,我倆坐在沙發上,看著電視嘮著嗑。
期間通過交流我才知道,原來這妮子她媽媽有自己的公司,這套公寓就是她媽媽買給她的。他的父親則是市公安局局長,他的外公是銀行分行長。
怪不得把她慣成這樣......
當然她也詢問了我的家庭狀況,我倒是絲毫沒有遮掩,全部都說給她了,包括我是孤兒,以及現在的混亂狀況。
想著現在的局面我就頭疼,我該何去何從?銀行的資金肯定被凍結了,現在看來也就從墓裡帶出來那些「地下貨」值些錢了,可我們畢竟不懂這行。
涉及古董的鑑賞問題,我想只能靠王先生幫我們一把了。
趁關琳琳在沙發上打瞌睡的時間,我悄悄溜進臥室。輕輕鎖住房門,然後翻開我從下面帶回來的寶貝。
我小心翼翼地一件一件將它們掏出來放在床上。翻著翻著,一個黑色的牛皮本,也被我翻了出來。這不是那些前輩們的遺物嗎?
看看吧!指不定有意外的收穫呢?
於是我一頁一頁的翻看著。
「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六,經過數日的觀察,老九他們已經算準主墓室的位置。
今天告別那苗族姑娘。我們沿著小路上山去,等這一票幹完不光可以大撈一筆,我還可以偷偷娶了這苗族小姑娘。只是這樣可有點對不住三個孩子他媽啊!
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七日,昨夜的鬼叫聲終於慢慢散去,看這情形也不知道那裡面的東西好不好對付!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。
這麼多年來,哪一分錢不是拿命換來的?等我攢夠給三個兒子娶媳婦的錢後,就金盆洗手,終生不再下地。」
可惜這是個新的筆記本,就記著這麼幾篇日記,前面幾篇都是些不痛不癢的生活日記。
倒是這兩篇能琢磨出來點什麼。
苗族姑娘三個兒子筆記本......我慢慢的在心裡琢磨著,突然靈光一閃。
難道?對,沒錯!這個人應該就是守義的父親,王先生的爺爺,阿婆的情郎。
王家先人都有記筆記的習慣,守忠可不就是憑藉傳下來的筆記本,學會盜墓的嗎?
再加上這筆記上所說的三個兒子,苗族姑娘,再推一推時間,錯不了,就是他。沒想到救了我和守義的盜洞居然是他挖的,可惜啊!應該將其屍骨帶出來安葬的。
明天把這個本子交給王先生,也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。
第二天吃過午飯,關琳琳載著我來到了多吉和格格師姐入住的酒店,有個女警官帶著我,我也不用擔心被抓了。於是一路大搖大擺的抵達了酒店。
剛在酒店的房間內坐下,屁股還沒暖熱,外面便傳來「咚咚」的敲門聲。估計是王先生來了。
多吉起身去開門,只見王先生和一個三十出頭的魁梧漢子走了進來。瞧那漢子的身板和他身上的「死人氣息」(干地下工作的人,會因長期出入陵墓和死人打交道,而沾染死人氣息,這種氣息,行家一聞便知。)
不難推斷出他應該就是唯一的倖存者,王守義。
依次落座後,我讓格格師姐掏出早就切割好的一小塊金丹。
看我們把東西拿了出來,王先生也對他三叔點了點頭。守義從包中取出一個古舊的木盒子。
看格格師姐拿出的是一小塊王先生問我:「怎麼只有這一點?」
「我們的人也中了血羅剎的屍毒,金丹被我們用了一部分。不活你放心,雖是這一點,可卻足以解你父親的毒了。」
我還是偷偷留了一部分金丹,雖然這東西沒有陰陽苦果那般珍貴,可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東西,放在身邊,指不定以後還會用到它。
看王先生不說話了。我突然想到那個筆記本。
我伸手入懷掏出筆記本,慢慢遞到王守義面前。
只見他的瞳孔慢慢的縮放著:「這筆記本你是哪來的?」
「你翻開看看不就知道了!」
守義一頁一頁的翻看著,越看越著急,不一會兒密密麻麻的小汗珠布滿了他寬寬的額頭。
看罷,她他抬起頭看著我。
迎著他的目光我說:「沒錯,墓里那堆白骨就有你父親的一具,苗寨救你的阿婆就是你爸當年的情人。」
完成交易後,那顆花生米大小的綠豆子終於到了我手上。
王先生和他三叔出於感謝,非要請我吃飯,推讓不得,於是我們一群人便下到樓下,進了包間。
第三十七章:交易